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简介
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,主要职能是:负责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在本市的贯彻实施;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,负责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限期治理计划;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估;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,负责全市环境标准执行的功能区划管理;负责对全市大气、水体、土壤、自然资源等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创建和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;负责查处全市重大污染事故和纠纷;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攻关,组织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等。
市环保局建于1984年,2001年机构改革时定编45名,现有机关工作人员40人。局机关设8个职能处室[办公室(宣传教育处)、计划财务处(科技监测处)、综合整治处、自然生态保护处、政策法规处、建设项目管理处、污染控制处、人事处(组织处、机关党委、纪检组、监察室)],局下属13个事业单位[老市区6个城区环保分局、市环境监察支队、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中心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、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、市环境信息中心、市环保宣教中心]。在职干部职工280人,分别从事城区环境管理、环境监理、有害固体废物管理、环境监测、环保科学研究、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、环境信息、环保宣传教育培训、环保咨询等工作。各县(市)及萧山、余杭区设环保局,实行当地政府为主,市环保局协助的双重管理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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