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环境保护
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,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,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教育,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、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。
1.保护农村饮用水源。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,加大保护力度,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基本达到标准。
2.防止农作物污染,确保农产品安全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,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。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,推广高效、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,禁止在蔬菜、水果、粮食、茶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、高残留农药。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、农药、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,保证农产品安全。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生态农业、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,积极发展有机食品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。
3.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的污染。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,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;加强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;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和捕捞强度。重点在“三湖”地区和长江三角洲、珠江三角洲、黄河三角洲地区,开展畜禽渔养殖污染、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示范。
4.开展秸秆禁烧,促进综合利用。在机场、高速公路、重要铁路干线和高压输电线以及人口集中区禁止焚烧秸秆。大力推广秸秆还田、过腹还田、秸秆气化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,开辟工业利用秸杆新途径。发展沼气、节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,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。
5.保护小城镇环境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,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转移。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,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,建立乡镇工业园区,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。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,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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