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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验交流
白荡海社区居民环境公约
2005-04-19 10:44:33
白荡海社区居民环境公约
一、小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;
二、不制造影响他人的噪声、维护安宁环境;
三、小区内禁止无证养犬;
四、居民楼内不得开办机动车修配厂、印刷厂、五金加工厂、露天加工场:
五、居民楼内不得开办歌舞厅迪斯科舞厅等产生噪声的娱乐场所;
六、小区内设立禁鸣标志及限速标志;
七、建设工地施工要合理安排时间、减少夜间施工;
八、小区内进行早锻炼使用音响器材控制音量,不得干扰附近居民;
九、社区噪声举报电话88497480。
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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